美国学者Dubose认为早期干预应包括以下内容:
感知觉的发展:各种感知觉及剩余视力。
大肌肉的发展:抓、扔、爬、走、跳等。
精细肌肉的发展:主要指手的抓、握、摸等。
社会发展:情感表达(高兴、伤心……)。
接受性语言发展:侧耳听,细心听,言语理解,语气、语调。
表达性语言发展:陈述,想象等。
认知发展训练。
自理:吃、穿、交往,自我概念等。
也有学者认为,低视力儿童的早期干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身体部位活动:颈部肌肉的运动;扭动身躯,涉及背部、腹部肌肉;越过中线的训练;伸手够物的能力;
移动能力:个体作用环境是认识世界的前提;
精细肌肉能力;
物体概念发展;
分类;
社会作用:亲子之间的交往,同伴之间的交往以及与陌生人的交往;
感知觉之间的协调。
根据上述早期干预内容的研究分类,可以看出低视力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涉及运动康复、语言康复、心理康复、社会康复等多领域的内容,直接或间接地关系着低视力儿童的动作、认知、语言、社会与情绪、生活自理等能力的发展。对低视力和全盲儿童来说,这些方面的及早训练无疑是关系到其将来健康发展的前提,但同时应注意的是,在具体的教育干预过程中,应该清楚地视力儿童和盲童的视觉差异是决定训练内容和方法的关键。本章也将着重论述如何从低视力儿童的视觉特点出发,开展适合于低视力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干预。
莱娅·海瓦琳教授从沟通交流、日常生活技能、定向行走和近距离长时间持续用眼四个方面着手,将“视力障碍对从事各种活动的影响”进行了分类,由此可以看出,对低视力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干预应该着眼于生活适应能力的培养以及如何运用视觉功能参与各项活动的培养。
人类日常生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的可以通过听觉和试误方式获得,但有的却需要视觉学习的参与才习得,例如一些由连续发生、不断变化的动作过程发展起来的技能,需要依靠能连续、直接、全面、迅速的感知觉来感知他人的动作与行为,而人体能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感知觉只有视觉。所以不经过训练,低视力儿童是无法获得这些知识技能的。
ICF分类将“活动参与”分为九个领域,其中之一的生活活动参与又包括八个领域:
一般任务与要求:执行单项任务或多项任务,进行日常事务和控制应激的一般方面。
交流:能够倾听、听懂并做出回应、书面交流,身体语言(手语、盲文)。
活动:自我身体肌肉、关节的运动使自己或物体发生移动,包括交通工具的使用。
自理:照顾自己、盥洗和擦干身体、护理身体、穿衣、吃饭、喝水和照顾自己的健康。
家庭生活:做家务、买东西、缝补、浇花儿、帮助他人。
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能和陌生人、朋友、老师、父母或爱人相处。
主要生活领域:教育、工作就业、经济生活。
社区、社会和公民生活:社区生活、娱乐休闲、精神生活、权利维护。
由此可见,参与生活活动的很多方面都特别需要视觉的参与,这也使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视觉功能变得尤为重要。
从视障对儿童发展和参与活动的影响角度出发,低视力儿童早期教育干预训练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