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运动障碍:受损神经支配区肌肉主动活动消失,肌张力降低甚至消失,肌肉萎缩;(2)、感觉障碍:受损神经支配部位和程度不同而有不同表现,如局部麻木、刺痛、灼痛、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消失等;(3)、反射障碍:主要神经支配区域的深浅反射均减退或消失;(4)、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受损神经支配区域早期为皮肤光润、发红、发绀;后期出现皮肤苍白、萎缩、干燥等;(5)、可出现关节活动范围的减小及骨的变化,易骨折等。
3.康复的意义和时机: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在损伤早期保持全身的健康,防治合并症,预防和解除受累肢体的废用性改变,包括肌肉肌腱挛缩、关节僵硬畸形、肌肉萎缩等;在损伤的恢复期,增加肌力,促进神经肌肉的功能恢复,恢复运动和感觉功能,最终恢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能力。无论是在周围神经损伤早期还是恢复期,及时、恰当的进行康复治疗都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康复评定以了解周围神经损伤的程度,判断预后,确定康复目标,制定康复计划,评定康复疗效等。
4.康复的治疗方法:针对致病因素去除病因,减少神经损害。进行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神经网络重建仪、肌力训练、作业疗法、感觉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
五.骨折和关节术后患者的康复
1.骨折多见于生活、工业、交通及运动中的意外事故,可分为单纯性或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为了保证良好及迅速的愈合,必须作良好的复位及持续而可靠的固定,包括内固定、外固定及关节置换术等。
2.骨折及关节术后的主要功能障碍:(1)肢体各组织的失用性变化,包括肌萎缩、关节挛缩和瘢痕粘连形成,可导致肢体功能障碍;(2)局部血液循环障碍及缺乏应力刺激,又可引起骨质疏松及骨痂形成迟缓,进而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等。
3.康复的意义和时机:意义:更好的消除创伤及固定的不利影响,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运动训练,促进骨折的愈合和肢体的功能恢复。骨折的愈合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外伤炎症期,在创伤发生后1-2周内,局部有血肿、水肿、炎症反应,然后血肿及水肿吸收,纤维组织增生,逐渐形成纤维连接及瘢痕粘连;第二阶段为骨痂形成期,纤维连接处成骨细胞增殖,钙质沉着,原始骨痂逐步形成,其机械强度逐渐增加,达到临床愈合;第三阶段为骨痂成熟期,原始骨痂进行吸收及重建,使其内部排列及外部轮廓更接近正常,强度进一步提高。在骨折愈合的第一、二阶段,局部肢体在外固定或连续牵引中,进行第一期康复治疗;在第三阶段外固定已去除,进行第二期康复治疗。
4.康复的治疗方法:(1)姿势体位治疗;(2)主动运动;(3)被动运动;(4)关节功能牵引;(5)作业治疗;(6)理疗;(7)辅助具的使用;(8)全身保健措施等。
六、脑性瘫痪综合征患者的康复
1.脑性瘫痪综合征:是指由妊娠期或围生期中枢神经损伤引起的一组非进行性运动疾病。
2.主要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即随意运动受到损害,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癫痫,视觉、听觉、进食、言语、吞咽行为等多功能复合障碍。
3.康复的意义和时机:意义:在可能的限度内使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减轻家庭等部门的负担。
4.康复治疗的方法:(1)治疗手技(Bobath、Brunnstrom、PNF、神经发育治疗等神经促进技术);(2)运动疗法;(3)作业疗法;(4)言语训练疗法;(5)支具及辅助具治疗等。
七、烧灼伤后患者的康复
1.皮肤受烧灼损伤可引起包括局部和全身的一系列改变,且随时间、温度、热源、烧灼伤部位的特性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局部或全身组织的破坏。
2.主要功能障碍:深度烧伤创面瘢痕愈合,瘢痕继发增生和挛缩,影响容颜和关节功能;有些创面愈合后,仍有瘙痒或疼痛或修复的创面反复出现水疱甚至破溃并发感染;大面积深度烧伤经植皮愈合后的创面丧失了汗腺,伤员难以通过出汗来散热,以致机体的体温调节功能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