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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儿童听觉机能障碍程度不同,他们接受知识的能力和速度也存在着很大差别。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几十年前就根据儿童听觉损伤的不同程度和语言发展的不同水平分别编班或分设学校了。这样可以针对孩子的不同特点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使他们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最大限度的发展,为他们以后的学习和劳动创造条件。北京市耳科研究所的资料中说:“近30年来,电声技术发展迅猛,促使听觉训练和语言训练利用新设备,重建和发展聋人言语会话机能,成了聋人教育的核心手段,并使相当多的聋人,藉有效的助听装置,受到中学甚至高等教育,参加听力正常人的社交活动,在教育上、心理上、职业上得到平等而光荣的待遇。”另外南斯拉夫耳科和语言学专家古伯尼纳教授运用骨震荡传导的装置对聋人进行听觉和语言训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样为聋人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就业以及社交活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就我国聋哑教育的现状来看,与这些聋哑教育先进国家比,我们是落后了很多。记得在1954年--1956年前后,就酝酿着按听力编班问题,有些聋哑学校设置了听觉练习课,有的学校还开设了听觉班。北京耳研所的资料中还写道:“根据统计现今聋哑学校中平均约有1/4的聋人,只须自幼坚持使用优质听觉训练器,可以完全脱离聋哑状态。第二个1/4聋人,经过特殊的听觉和语言训练能充分发展看话、交谈的技能,有的也能受到较高等的教育。”因此,如果我们能把聋、重听和从小实聋实哑的对象,分别施予不同的教育,其结果与不分开教育是完全不同的。
下面分别讲述对聋哑、聋和重听儿童进行教育的侧重点。聋哑儿童教育原则上是与健全儿童教育一致的。但是由于他们生理上的缺陷,给孩子们的认识活动带来了缺陷,聋哑教育针对这些缺陷是有其特点的。主要是对聋哑儿童在教育教学中应侧重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包括看话、说话、阅读和写话(包括写文章),实践证明经过专门教育,聋哑儿童是可以学会这些的。在他们掌握语言的同时,他们的思维也在发展,可以转变他们的形象思维,发展他们的逻辑思维。
对聋儿童在教育教学中应侧重发展他们的视觉感受能力,通过视觉的发展来补偿听觉的缺陷,以感知周围世界:千变万化的自然界和社会。我觉得在教育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和发展他们的看话能力。通过眼睛观察对方说话时嘴巴和颜面肌肉的动作,来了解说话的含义,逐步培养看话的熟练技巧。当然聋哑学校教学中一切教材都主要是通过看话来进行的,对这种教学手段我们习惯说以口语为主,手势为辅。手势为辅并不全指手势,指语使用越来越广泛了,音节指语在有的学校一些班级已成为重要的辅助手段。说得确切一些是“以口语为主,其他形式为辅”。对保有语言能力的聋儿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需要形成口语,只需要培养熟练的看话能力和进一步发展他们的语言,因此,他们的修业年限比聋哑儿童显然可以缩短,学习内容也可以加深。
对重听儿童的教育教学应侧重于听觉练习,充分保护、利用和发展他们的残余听力。在这方面很多科学先进的国家,借助各种助听装置,训练听觉能力。如果组织恰当,训练有方,不但听力可以增强,教学过程也可能和普通健全儿童学校相差不多。修业年限也可以大为缩短。不过有一部分重听儿童保留的语言极少,词汇显著缺乏,发育极不正确,对他们应增加发展口语、矫正发音的训练。
目前我国聋哑教育的现状是不分听力和语言存留多少,基本上都是混合编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领导体制、教育制度、普及情况、现代化教学设备、师资……等等不够健全,或尚未建立,都影响着分别建校和分别编班,不过应该在我们条件许可时,及早做到分别编班,进一步做到分别建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