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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日期:2007-10-22 7:31:35  作者: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质量不断提高。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2006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40万,在学总规模达到2500万人,毛入学率提升到22%。2006年,国家作出了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大决策。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入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稳步推进,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高等学校已成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新技术研发的重要方面军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生力军,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使成千上万的城乡青年有了上大学的机会,为数以千万计的普通家庭提供发展提高、改善生活的平台,而且对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手段,促进全社会各种学习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打造开放、灵活、方便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2006年,全国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结业者达366万人次,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结业者达6508万人次。

    三、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使教育体现出最大的社会公平。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对考取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今年,国家又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些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后,国家每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总额将达到500亿元,惠及2000万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有效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规范和完善高等学校收费政策,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普遍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和听证制度,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阳光工程”2005年实施以来,把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将招生录取工作置于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取得明显效果,高考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现象大幅减少,考生、社会投诉率大幅度下降,“阳光工程”成为教育战线落实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在高校毕业生总量大、增幅高以及社会就业总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管理体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顺利,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70%左右,实现了就业人数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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