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记者日前采访了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请她进行深度解读。
意义重大:义务教育重大的制度创新
“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与实施,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将使我国义务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陈小娅这样说。
陈小娅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第一次将素质教育的要求写入了法律,使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转变为统一的法律规定;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法律要求予以明确。这些都是重大的制度创新。
“我相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将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陈小娅这样强调。
成就显著:义务教育20年来实现了跨越发展
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这次修订,已经过了整整20年。2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陈小娅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2005年与1986年相比,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由96.4%提高到99.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由69.5%提高到98.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40.6%提高到69.7%。2005年年底,全国“普九”人口覆盖率已经超过了95%,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达到近1.8亿。
陈小娅说:“2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在很短的时间内,用相对少的投入,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提升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今天,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已经处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人口大国的前列,也为世界全民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回想这20年来教育发展的历程,这些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可以说,都是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教师的艰辛劳动下才取得的。”
缘何修订:新要求、新经验、新挑战
2003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近600名代表建议修订义务教育法,教育部接到相关议案和提案后,在当年年底就启动了修订工作。“为什么还要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当时的义务教育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商品经济刚刚开始发育,法制环境较不完善,义务教育的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制定的。今天,无论是义务教育的物质基础、体制环境还是自身的发展水平,与那时相比,都已经发生重大的变化。面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地发展义务教育,迫切要求把义务教育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上议事日程。”陈小娅这样解析修订原因。
她分析说,一是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如何适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等新要求,需要在法律中得到体现。二是党和国家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了很多很好的政策,各地在实践中也涌现出很多成功的经验,需要提升到法律层面予以保证。三是义务教育也面临着新挑战、新问题,如均衡发展问题,健全保障机制的问题,提高教育质量的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等义务教育权利的保护问题等等,都需要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在修订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陈小娅介绍,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部法律的修订工作,许多中央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指示。国务院法制办和教育部组织力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上报到全国人大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又进行了多次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在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人大常委们也对这部法律予以极大的关注,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修改意见。“其实修订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把党和国家制定的新政策,把人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反映到法律中来的过程。这将为促进新世纪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陈小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