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儿子考了580分,超出二本分数线21分,可听说是残疾生,没有一家学校同意收,这可怎么是好?”
6月28日,徐慧镝(本报6月8日A1版曾有报道)的父亲徐有康找到记者,讲述这几天遭受的不公和冷遇。
得知儿子考分后,全家十分欣喜。以慧镝半瘫痪、坐轮椅的身体,考出如此成绩实属不易。“那就选个适合的南京学校吧。”根据慧镝的这一想法,老徐揣着儿子的两个证书——团中央“中国中学生正泰品学奖”和省“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满怀信心地咨询慧镝心仪的那些南京院校。但结果却是惊人地相似:议成绩、看证书,喜形于色,几乎可以敲定,一旦听说身体有恙,大多摇头摆手,立马打退堂鼓。
老徐退而求其次,再联系南京以外的省内本二院校,那开始的热乎劲更令他欣喜,普遍开出高额奖学金吸引投档,可一触及实际问题,态度随即“晴转阴”。
老徐说,这几天,已有7所院校先后拒绝慧镝,理由都“冠冕堂皇”:学校无障碍设施硬件不够,不便孩子生活。
记者随后同老徐返家看望慧镝。这个平常满脸是笑的大男孩,正坐在客厅沙发上,一脸严峻地翻看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见记者进门,忙招呼记者坐在他身旁,给记者读起第22条的规定——
“……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叔叔,你们报社是‘有关部门’吗?”记者摇头。“要能找到‘有关部门就好了。”慧镝自言自语。
慧镝坚持要送记者下楼。他反复叮嘱:“叔叔,你帮我找人求求情,你看我生活自理没问题,用不着无障碍设施,要是怕我影响学校形象,我就呆在教室里不出门,反正我要上大学!”
记者含糊地应着。同时,问自己:谁能帮慧镝圆大学之梦?! 本报记者林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