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宁夏共有残疾人41万名,分布在35.18万个家庭中,占全区家庭总数的21.02%,平均每5个家庭中就有1名残疾人。目前,我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贫困残疾人只有2.7万人,占城镇残疾人总数的26%,我区贫困残疾人多,收入水平低,文化水平不高,普遍存在就业难、上学难、就医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宁夏3种途径安排残疾人就业
2007年,宁夏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达1620名,其中,按比例就业502人,集中就业404人,个体就业714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达11.9822万人。为改变贫困残疾人就业难的局面,我区各级残联通过各种形式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实现脱贫。
宁夏残疾人就业主要有3种途径:一是分散按比例就业,由社会各单位安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为保护和扶持残疾人就业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1996年12月,我区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集中就业,将残疾人统一推荐至福利企业工作。三是扶持和鼓励个体从业。
宁夏八成残疾人实现就业
目前,全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93家,从事盲人保健按摩人员350名。从总体看,保健按摩机构经营状况良好,盲人按摩人员工资收入明显提高,盲人保健按摩事业发展前景看好。《高科技助残项目》是“长江新里程”计划的一部分,实施时间为2007年至2011年,由中国残联和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实施的重点项目,石嘴山市被列为“全国30个项目执行城市”之一,辖区的50名残疾人参加了首期培训。然而,我区符合参加高、中、低端培训的残疾人寥寥无几,符合安置高科技培训残疾人的岗位也稀缺。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各种就业形式和渠道,我区目前有80%的残疾人在业和实现就业,但仍难以摆脱现存的就业困境。
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就业难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宁夏现有智力和精神残疾人5.7605万名,占全区残疾人总数的13.97%。他们在康复、教育、就业、生活保障、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有效保障,他们的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质量与康复、精神压力等方面已不堪重负。相对于肢残、听力残疾人和盲人来说,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更容易被忽视和受到侵害。
据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处相关人员介绍,这类残疾人大多由家庭抚养,很多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家庭成员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精神痛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上学无法保证,就业更是难上加难。
为此,自治区残联计划从今年起,在银川市先行开展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托养服务,到2010年底,争取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覆盖到全区,同时创造条件建设社区托养服务机构,解决智障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但是,受资金、场地、人员等条件约束,在我区建立托养机构还存在很大困难。
社会对残疾人歧视依然存在
近年来,虽然有部分企业安置了残疾人就业。但一些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认识不够,认为残疾人就业应该由政府承担,缺乏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履行社会义务;部分单位歧视残疾人,认为残疾人就等于“无用”,并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接收残疾人;有些单位接收残疾人后,只支付少量生活费而不给其安置岗位,实质上并未解决其就业问题,甚至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为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一些单位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纳。为此,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对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行政司法程序予以处罚。2007年,我区对虚报残疾人人数的3家企业分别进行警告并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万多元。解决2起残疾人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为残疾人追讨劳动补偿5000余元,维护残疾人的应得利益,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
目前,宁夏残疾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为5500人,高中学历残疾人1.57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6.11万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达10.12万人。与全区41万名残疾人人数相比,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残疾人缺乏劳动技能,致使就业渠道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