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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给学生发放奖学金。记者 董海东 摄
东亚讯(记者 朱巾国) 昨日9时,长春市2007年度助残奖学金发放仪式在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举行,近百名学生和家长代表以及长春市残联的领导参加了发放仪式。记者了解到,经长春市残联和长春市财政局审批,此次获得市级资助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一共132人,发放助残奖学金26.4万元。
据了解,凡是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经吉林省招生办批准,录取到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符合受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均可申请助残奖学金,助残奖学金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图为工作人员给学生发放奖学金。记者 董海东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