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青海省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上获悉,在未来4年-5年内,青海省将采取八项措施,为全省30万残疾人提供居住、医疗、教育、技术培训、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服务,以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实现持续协调发展。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高原内陆省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全省各民族残疾人数量超过30万人。根据发展规划,在今后几年内,青海省将进一步发挥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采取八项措施确保残疾人事业得到持续协调发展:
通过帮扶形式扶助农牧区3万残疾人摆脱贫困,对1万名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改善8000户残疾人的住房条件;通过加强农村牧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为7.5万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通过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的特殊教育体系,使全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75%;通过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3000名;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使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得到持续改善;推动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残疾人文艺、体育后备人才的发掘和培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注重基层、社区残疾人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快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服务。
据了解,在过去的5年中,青海省通过各种方式,累计帮助近1.9万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有7000多名城镇贫困残疾人被纳入低保范围,农村牧区的近4万贫困残疾人口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有2650多户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通过政府资助迁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