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和社会保障投入各种财政扶贫资金和康复扶贫贷款3亿多元,扶持51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完成“十五”计划的129%,比“九五”增加了10.9万人;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4000多户,社会帮扶55.3万残疾人解决了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将城镇符合条件的13万特困残疾人纳入了低保,并提高标准;扶持发展420个带动力强的扶贫项目,培育1500多名残疾人致富能手,直接带动5.1万多名残疾人脱贫致富。
救济、救助城乡特困残疾人10万多人,为1万多名残疾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 成功承办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国际残疾人扶贫研讨会,我省做了重点发言,受到了9个地区和国家130多名专家的好评;2004年被邀请参加泰国会议并介绍经验。就业健全完善了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信息网,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对26万多城乡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十五”任务的114%;安置了6万多名残疾人就业,其中扶持开办盲人按摩所145个、有900余名盲人就业,扶持发展福利企业631个、安置残疾人7188人。全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比“九五”提高了5个百分点。康复省、市、县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服务所)和残疾人用品用具机构,社区普遍开展了康复服务;有60多万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12万人不同程度康复,康复覆盖面比“九五”增加了30%。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万例,为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2669副,为贫困肢残者安装假肢2164具、实施矫治手术300例、捐赠轮椅1.8万余辆,语训聋儿1376名;对2万多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其中6000名有效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覆盖总人口达342万;在已实施的14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特殊教育巩固、新建了14所特教学校所,在普通小学新设特教班65个,基本落实了残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组织1.8万名残疾儿童少年稳定就学,入学率达到80%,比“九五”提高了4个百分点;资助9389名贫困残疾学生在大、中、小学就学;培养培训了300多名特教教师,提高了教学质量。维权省残联、省司法厅成立了“甘肃省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设立了11个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31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统一挂牌命名了104个“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处理侵残案件3700件,减免诉讼费、代理费3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400万元。各级残联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96500人次,处理残疾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4500多件,协调解决救助资金1800多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残疾人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问题。 “十五”以来,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残工委及残联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努力解决残疾人在扶贫、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全面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全省残疾人事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与“九五”相比,全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成绩显著,“十五”又迈上新台阶。
各级残联组织进一步巩固壮大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
省、市、县残联组织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和换届,领导班子得到很大加强,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县、市、区全部实现了组织建设三项指标,乡镇(街道)、村全部健全了残疾人组织,已整合的社区全部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建率达到100%。省、市、县层层制定实施了干部培训教育五年计划,举办“干部培训班”1000多期,特别是2005年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组织3000名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参加省、市组织部和残联联合举办的培训班和岗位读书活动,提高了干部整体素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