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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教育评价研究是实践活动发展的需要
1977年中国恢复高考,并对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进行了改革。新的招生制度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全国统一招生制度恢复后,迫切需要教育评价研究的发展和教育评价活动的开展。一是反思历史、重建秩序需要及时做出评价;二是需要对教育改革及成果做出科学评价;三是国外教育评价实践和理论发展的影响。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许多教育期刊陆续译介了国外及中国台湾地区有关教育评价的文章及专著,邀请外国教育评价专家来中国讲学。这些活动全面介绍了世界教育的动向、发展趋势以及国际教育评价研究与实践活动的动态,加强了中国同国外教育评价界的联系和交流。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中国在系统引进和学习国外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教育评价实践活动在全国有组织地展开。1984年1月中国正式签署了入会文件,加入“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教育部指定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中国国际教育成就评价中心”,教育评价工作有组织地展开,教育评价实践的种类也逐渐增多,从较为单一的教学质量评价,发展到对学术水平、学科发展方向、学校后勤工作、实验室管理和学校校办工厂等的评价。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对教育进行评价的问题。于是,在全国开展了教育评价研究和试点工作、探索评价规律,建立评价理论和方法体系,为评价工作的全面展开铺路。在原国家教委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全国范围内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了各种类型的教育评价实验和实践活动。教育评价研究的对内外交流活动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在学术交流方面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原先主要请国外教育评价专家来中国作学术报告,该阶段已发展到与国外专家共同研究和探讨评价问题。在教育评价研究和试点工作以及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的基础上,出现了一批教育评价研究成果,出版和发表了一批著作和论文,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体系。创办了第一本教育评价的专业杂志——《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