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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生活的联系,注重学生解决问题得出结论的技能和过程,而不是仅仅像过去那样只是关注提供的答案。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所谓“非传统的”评定方法,如表现评定(Performance tasks)、简答(Short answer)、设计(Projects)、扩展书面反应(Extended written response)、档案袋(Portfolio)、学生作业(Student work)、展示(Exhibitions)评定等,开始受到重视。因为这些评定方式更能够反映出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全面而真实的情况。据统计,目前只有个别州单纯依赖传统的考试方法。
二、绩效制度的普遍建立
美国各州近年来也在积极地建立宏观的评估体系,以便形成确保教育质量得以维持和不断提高的有效机制。这就是所谓的“基于表现的绩效制度”(Performance—based Accountability)或“基于标准的绩效制度”(Standard—based Accountability)的建立。
(一)绩效制度的类型
1.公众报告(Public reporting)制。这是最为常见的绩效制类型之一。所有各州都提供或要求下属学区向社会公布本州和本学区公立学校、学区和州的年度教育报告,其中包括各所学校学生的成绩情况,以便为社会公众了解。社会公众可以要求质量差的学校采取措施改进办学质量。家长可以以此作为子女选择学校的参考和依据。据统计,到2000年9月,所有的州均向社会提供了至少一份年度绩效报告,提供2份以上报告的有39个州。其中,有的州侧重于学区一级,有的州侧重于学校一级,许多州二者兼顾。[5]学校年度报告单的内容至少包括各个学校学生在州或学区测验中不同等级线上的成绩排名。如果是在以参照常模测验为考试依据的州,还要列出学校在全国的排名情况。此外,年度报告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学生在非认知领域的表现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教育的因素。前者包括就学率、辍学率和毕业率;后者指标包括学校纪律、安全情况、教学氛围、反映师资质量的教师学历水平和教龄、班级规模、师生比,以及经费投入等等。
2.州级绩效制(State—defined accountability systems)。采取这一模式的有33个州。主要做法是根据州一级的测验成绩来对学校和学区进行评估,这其中有3种情况:20个州依据标准参照测验的结果;6个州依据参照常模测验,尽管这些州同时进行两种测验,但在进行绩效评估时只根据参照常模测验的结果;余下的7个州中采取的是二者相结合的办法,分别根据两种测验的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如在肯塔基州和路易斯安娜州,参照常模测验占40%—50%的比重。
此外,上述33个州中有19个州已经或打算根据考试成绩以外的指标作为绩效评估指标,这些指标分别为:入学率(15个州)、辍学率(12个州)、毕业率(6个州)、校园安全(2个州)、休学率(2个州),等等。这些州在对学校和所在学区进行绩效评估时对待这些指标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州是作为评估指标体系的一个部分,在总评估指标里占一定的比例。有的州作为单独的指标,与测验成绩并列。还有的州则作为次要的指标看待。
3.地方绩效制(Locally—defined accountability systems)。采取这一模式的州较少。主要做法是由学区来为学区内的学校订立绩效标准。
目前美国各州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水平的措施方面还存在不平衍性,这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即期望学生达到的成绩水平、达到此成绩水平的学生人数比例,以及各个学校达到此目标所要花费的时间。就第一个方面而言,且然各州都提出要使所有学生的成绩达到熟练水平,但在界定上存在较大的差异。第二,各州在要求一所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方面的要求上也不尽相同。例如,7个州要求达到90—100%,8个州要求60—85%,还有8个州要求50%。最后,在达标的时间表上,各州情况也有差别。6个州将用5到20年不等的时间使所有学生达标。佛蒙特:2008年;俄勒冈:2010年;肯塔基:2014年。有的州不明确规定具体时间,而是采取逐步提高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