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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化与教育的基本关系
(1)教育与文化的基础性关系
教育可以将文化有目的、有意识地传递和保存,并通过选择和重构来实现文化的改造和创新,由此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即教育通过传承文化、选择文化、创新文化来促进文化和人的发展[4]。教育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在文化传播过程中产生文化增值,人类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与社会实践的结晶,没有具有创造能力的人才,人类文化就不可能变革、创新和发展。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主要力量,可激发人的各种潜能,促进创造性人才的培养,从而为文化的更新和发展提供源泉。通过教育过程,文化不可避免地被赋予了时代内涵、个人理解、主观精神等新的内容,在教育过程中既有教育者对文化的选择和阐释,也有学习者对文化的选择、接受、理解和丰富。经过教育传递的文化已不再是原本的文化,而是被发展创新了的文化。
教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整个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既构成文化的本体,又起着传递和创新文化的作用。教育使人类能迅速、经济、高效地占有前人所创造的文化成果,迅速成长为能够获取、创造文化的人。这样,社会就通过教育将前人所积累的生产生活经验、伦理道德规范、科学技术知识等人类文化的成果传递给下一代。教育对文化的选择是按照一定的社会需求及教育本身的特性进行的,科学合理的文化选择将大大加速教育与文化的发展,在教育活动中使受教育者迅速而有效地将人类的文化成果内化为个人的精神财富,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以加速社会前进的步伐。教育对文化的选择是文化发展与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教育对文化的选择意味着价值的取舍与认知意向的改变。教育在明确的目标指导下对文化进行自觉的选择、传承与发展的同时,也受到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不自觉地吸收着某些文化因素。教育不仅是传递固有的文化,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力求创新文化,使之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人类通过教育将已有的文化财富内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精神财富,培养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人才,从而使文化得以发展和创新。
纵上所述,文化具有教育功能,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教育又具有文化功能,通过教育可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并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对人的培养。
(2)教育与文化的制约性关系
任何教育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价值观念、知识结构、心理特征、个性特点和行为方式等,进而又以行为、语言、信息符号等形式表现于社会生活之中,丰富和更新原有的文化系统,改造原有的文化结构,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人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都受到这种特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一定社会特有的文化传统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和制约着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文化传统的差异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及其传递相应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文化传统的发展过程中,会逐渐形成与此文化系统相契合的价值判断体系,它对教育的发展起着调控和制约的作用。
教育之所以能够为一定的政治、经济等服务,是由文化的本质所决定的。教育是对文化要求的能动反映,文化是教育发展所必需的前提条件。教育可以通过传递、选择和创新文化,从而推动文化的发展。一定时期的文化既以不断发展创新的科学知识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又按照社会政治、经济的要求规定着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办学方向。文化对教育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对教育的导向和调节,在历史文化活动中固定下来的实践经验、价值观念、思维模式等调节着现实的教育活动,给教育提供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方法、目的和理想,决定着教育评价的方法。
三、教育技术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同时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引发教育需求和教育体制的调整以及教育文化的重新建构,分化发展出教育技术研究与实践领域。教育技术正是社会从现代工业化社会走向信息化社会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