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学校到工作的涵义
“从学校到工作”(school to work),又译为“从‑学校过渡到工作”。在西方一些国家,从学校到工作‑的职业教育改革最初是针对残疾人的。但由于社会‑竞争及就业压力的加大,许多学生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准备和特殊技能而无法就业,因此,从学校到工‑作的职业教育服务对象就从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扩‑大到了所有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职业教育也就成‑了帮助学生顺利升学或向就业过渡的职业教育运动。‑从前人的研究来看,从学校到工作有以下几方
面的涵义:从时间上说,指一个人一生中从普通教‑育结束到有报酬的就业开始这一阶段;从系统上看,‑指专门的培训体系、机构和课程;从培训市场来看,‑指由学校到职业培训之间的过渡;从人才市场来‑看,指由职业培训到工作之间的过渡;从职业教育‑发展战略来看,指一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策略。
二、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对象
为了研究的方便,笔者在这里把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对象定义为“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对‑象”。对于此类对象的范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 2010)》(以下简称《纲要》)及其‑实施方案中将其定位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在‑《纲要》中的教育任务指标中表述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就业与社会保障任务指标中表述为“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在扶贫任务的指标中表述为‑“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在《残疾‑人教育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中的表述是“可以‑就业的残疾人”。
综上,总目标与各个任务指标中关于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或者说职业教育)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同时也可以看出不同部门、不同机构对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对象的要求是不同的。
三、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模式
从学校到工作指教育为学生就业做准备的一‑切过程。由于不同国家对从学校到工作的安排不‑同,呈现出不同的从学校到工作的模式。从国外的‑研究资料来看,存在4种模式:直接过渡模式;多样‑过渡模式;重叠式过渡模式;转移过渡模式。从我国‑学者对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就业(其含义实际上就是‑从学校到工作)的研究来看,主要有庇护式(或准备‑式)模式和支持式模式两种。一般来讲,从学校到工‑作须经过两个门槛:第一个是从学校到职业培训机‑构,第二个是从职业培训机构到工作单位。根据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制度、劳动力(或人才)市场、这‑两者之间的互动方式、就业政策、文化背景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笔者认为残疾人从学‑校(在这里主要是指九年一贯制的特殊学校及随班‑就读学校等)到工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学校—— 工作单位”模式
这一模式的基本含义是残疾人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这是目前我国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就是这一模式的主要体现。“集中安排”是指‑在国家和社会举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事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分散安排”是指社会上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由于这一模式主要采‑用制度化的手段,把两个门槛合成了一个门槛(缺少‑了职业培训这一个环节),因此降低了“从学校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