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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注重开展学法指导,学会个体自主学习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智残学生实施职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其回归社会、个体自主去发展,因此,教给其技能学习的方法很重要。例如在典型菜例的传授时,我并没有单纯地采用教师演示——学生实践——巡回指导的方式,而是先教会学生用“五字”学习法去学习菜例:一读——课前,能反复预读菜例的操作过程;二析——实践前,会仔细分析原料的切配;三思——教师演示时,应善于思考操作的要领;四问——实践合作时,懂得尽量多提问题多讨论;五评——集体品尝作业时,敢于互评优缺点。通过“五字”学习法的学习,不仅使学生读懂了制作过程、分析出切配的原则、思明了掌握要领可举一反三的道理、学会了结合理论指导来实践的方法、评得了改进技艺的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学生懂得了应在了解技能的规律和特点基础上、再去进行实践的方法,逐步使学生形成一定技能自主学习的方法。当然,“教无定法”,教师在传授学法时,也因根据学生个性差异、根据各自需要,从实际出发,在教给学生共性的学习方法基础上,更注意技能水平的个性特点,对不同学生给予不同的学法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于他们自己的学习方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尽可能地使每个学生都能学会自主性学习。
几年来,通过个别化教学在烹饪职业技能训练课中的运用,使我校可教育性智残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成绩喜人。实践调查表明:我校的几届毕业生都百分之百地通过市劳动局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其中,有68%的学生还取得了中级职业技能证书,很多学生因技能突出,被市旅游职业高中学校破格免试入取,1名还被“特招”入取了扬州大学烹饪专业。在市场经济日趋激烈的今天,大多数智残学生都能凭借其在学校学会的一技之长,踏上了社会,并能立足于社会、服务于社会。 |